托运人集装箱VGM申报违法的原因分析

2024-06-11

01

存在侥幸心理。有的托运人认为即使集装箱VGM申报数据不当,也不一定发生事故或被主管机关查处,因而无视公约和法规要求,对集装箱VGM申报数据采取漠视的态度。


02

盲目追求经济效益。有的集装箱VGM超出集装箱**营运总质量。有的航运公司、港口、码头、公路在集装箱**营运总质量范围内进一步限重,或按重量收取阶梯费用。托运人为了节约运输成本,故意少报集装箱VGM,企图蒙混过关。


03

未使用计量设备。有的托运人未使用经认证的计量设备进行商品、托盘、衬料等物品称重,而只是通过简单估算和累加得出集装箱VGM,或参考以往货物资料进行申报,导致误差较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