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货物复运进境是否需要缴税

2024-06-11

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、仪器及用品,应当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(以下简称“规定期限”)复运进境;如需延期复运进境,须在工程期限届满前向出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。在规定期限(包括经海关同意延长的期限)内复运进境的,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,且单证齐全,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,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对于超过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物资,海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办理相关手续,并照章征税;海关对“暂时出口复进口”特殊情况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仅实施监督管理。

在对外承包工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的同时,业务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也应进一步提高。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不得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,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、协定,应不断提升自律、合规经营的意识、能力和水平,遵守项目所在国(地区)法律,加强风险防范,避免不正当竞争,履行社会责任,树立良好形象。